(一)受理机构
常州市国际人才服务中心、常州市留学归国人员协会(地址:常州市博爱路3号楼1楼,电话:0519-86677276)
(二)适用对象
出国留学前非本市户口或本市户口注销的回国留学人员,需在常州市落户居住的留学归国人员。
(三)所需材料
1.《常州市回国留学人员户口迁移核办表》
2.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
1.下载《常州市回国留学人员户口迁移核办表》(一式三份)
2.本人如实填定表格,并由留学归国人员在我市的工作单位签署意见。
3.到受理机构提交核办表和本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经受理机构审核同意后,到相应地区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落户手续。
注:
出国前注销户口的人员(包括本市和非本市)凭核办表、护照、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到接收地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手续;出国留学前未注销户口的非本市人员凭核办表、护照到接收地派出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办理相关迁移手续。
自受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