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洽谈交流阶段
1、中心管理人员向申请企业介绍以下内容:中心概况、入园条件、优惠政策、服务项目、孵化场地及配套设施、企业想了解的其他信息。
2、申请企业向中心管理人员介绍以下内容:企业概况、未来发展设想、企业需求。
二、申请入园阶段
1、 申请企业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表》。
2、提交科研项目和企业可行性研究报告信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审批阶段
1、创业中心组织评审小组对拟进驻企业进行评估。
2、对通过评估的企业协助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手续。
四、签约与房屋交接
1、中心与申请企业签订《企业孵化协议》《孵化场地租赁合同》《安全责任书》。
2、交纳首期房租合同保证金及房屋押金。
3、房屋交接,需二次装潢的企业应签定《房屋装修协议书》。
四、孵化培育阶段
1、企业正式展开科研生产。
2、创业中心提供经常性服务落实优惠政策。
3、创业中心定期对进驻企业进行审核对不进行科技成果孵化业务活动不符合规范的企业中心有权终止对企业的服务。
4、进驻企业的孵化期限一般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创业中心根据企业发展情况达到相应标准后企业可从创业中心毕业。